閥門制造許可證相關型式試驗規定的探討

2014-03-25 符明海 上海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介紹了金屬閥門型式試驗的流程,需準備的文件資料,及進口金屬閥門型式試驗的規定,分析了制造廠在樣機選型中出現的問題,論述了型式試驗閥門樣機選型的原則。

1、概述

  閥門是壓力管道的重要配件之一。根據我國壓力管道元件制造的實際情況,吸收國外發達國家關于承壓設備型式試驗的基本要求和承壓設備安全技術領域內的研究成果,TSG D7002 - 2006 規則提出了必須進行型式試驗的壓力管道元件典型產品和覆蓋范圍,規定了壓力管道元件型式試驗的程序,針對相關產品標準之間要求不一致的實際情況,規定了具體的檢驗與試驗項目、方法及驗收要求,規范了壓力管道元件( 閥門) 制造許可的型式試驗工作。本文針對制造廠實施規則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探討。

2、型式試驗流程

  2.1、首次取證單位

  首次申請《特種設備( 閥門) 制造許可證》( 以下簡稱TS 許可證) 的單位,若申請中國境內A 級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應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制造許可申請,若申請境內B 級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應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制造許可申請。并取得《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 以下簡稱決定書) 。制造單位憑《決定書》申請型式試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

  2.2、已有《TS 許可證》單位

  制造單位如果已經取得了《TS 許可證》,需要進行新的型式試驗項目并且沒有超出原TS 證書的級別,則可直接申請型式試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如果該單位需要進行的新的型式試驗項目超出原TS 證書的級別,則應先取得《決定書》,然后才能進行新樣品的型式試驗。

3、準備工作

  申請單位需向型式試驗機構提交相關的資料,如《TS 許可證》( 復印件) 、《決定書》( 復印件) 、樣閥產品圖紙( 主要包括產品總裝圖、部件清單、材料表及零部件圖紙等,圖紙上應有產品技術要求和性能說明) 和強度校核計算書。還應有閥體、閥蓋、閥桿、閘板、閥瓣、球體和閥座等零件的材料質量證明書,焊接工藝評定,熱處理工藝,產品質量證明書和使用說明書等。

  根據TSG D7002 - 2006 標準規定,一般情況下,每種型號閥門的抽樣基數應不少于5 件。用于型式試驗的樣閥為2件不同規格的閥門,一般應為大直徑、低壓力或小直徑、高壓力的組合。即每個品種的閥門應準備2 個不同規格的閥門,每個規格準備5 臺,共計10 臺閥門。

4、試驗樣機選擇

  制造廠正確的選擇型式試驗樣機可以使企業在后續的現場審核中其許可范圍和級別達到預期目標( 表1) 。

表1 型式試驗級別與覆蓋范圍

型式試驗級別與覆蓋范圍

  4.1、規格型號

  若對閘閥的申請級別為B2 級,選則的2 個型式試驗樣機規格為250Z41H - 40 和400Z41H - 16C。型式試驗機構給出的截止閥覆蓋范圍為公稱壓力PN≤4. 0MPa,公稱通徑DN≤800mm。根據壓力管道用金屬閥門型式試驗覆蓋范圍的規定,閘閥、截止閥( 節流閥) 、球閥、旋塞閥和止回閥的覆蓋范圍同時滿足DN* ≤2DN 和當PN≤6. 4MPa 時,PN* ≤6. 4MPa( 代* 者為樣機) ,則截止閥覆蓋范圍應為公稱壓力PN≤6. 4MPa、公稱通徑DN≤800mm。但是型式試驗覆蓋范圍如果按公稱壓力PN≤6. 4MPa,公稱通徑DN≤800mm 給出,則公稱壓力4. 0MPa

  4.2、典型產品

  選擇型式試驗樣機時,必須有一個規格的產品符合工廠申請級別中的最高級。若申請A2 級閘閥的許可證,在型式試驗樣機選擇時,除考慮覆蓋范圍外,2臺樣機中還必須有1 臺A2 級的閘閥,即相應級別的典型產品。

5、進口閥門

  對于進口壓力管道元件暫不要求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但應當符合中國安全技術規范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首次進口的壓力管道元件應當由質檢總局核準的壓力管道元件型式試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壓力管道元件進口報檢時,應當向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交型式試驗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明,經安全性能檢驗合格,可以在中國境內銷售和使用。隨進口鍋爐壓力容器整機配套出廠的壓力管道元件無需進行型式試驗,其產品質量由鍋爐壓力容器制造單位負責,并應隨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同時進行產品安全性能檢驗。

6、結語

  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包括安全閥、爆破片和氣瓶瓶閥) 的制造單位和壓力管道用安全閥、爆破片的制造單位應當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TS 許可證) 才能生產和銷售其產品。選擇適宜的產品樣機,做好產品的各項型式試驗,是取得TS 許可證的重要條件。